开云体育app下载-上海一高中生打羽毛球时眼睛受伤致残,起诉同学和学校索赔19万被驳回

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高三学生在体育课上打羽毛球时,不慎被击中眼球造成十级伤残,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今天(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11月,上海某中学高三学生李华与同学王伟在体育课上进行羽毛球双打练习时,王伟反手击球时,不慎将球打到李华的左眼,导致其左眼眼球破裂,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华将王伟与学校共同诉至浦东法院,索赔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家属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

李华认为,王伟击球挥拍动作“过大过激”,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对其伤情负直接责任。学校作为体育活动的组织方,未在运动前指导学生站位、挥拍等动作,且上课时缺乏巡场监督,应承担补充责任。此外,自己受伤时正值高三关键阶段,眼球破裂对高考、未来前途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王伟一方辩称,自己的挥拍属于正常回球,并未违规。羽毛球运动本身存在一定风险,而李华自愿参加,应视为接受潜在的受伤风险,其受伤应当适用“自甘风险”规则。赛场情况多变,双方注意力均在球上,自己并无伤害李华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且李华擅自进入其击球范围,自身也存在过错。事故发生后,其家人已及时看望李华并支付2000元慰问金。

学校辩称,学生每学期可自选羽毛球课,老师在课上教授专业技巧,李华作为高三学生,此前曾多次参与该课程。事发当天,虽有教师在现场指导,但事故发生于瞬间,无法通过现场管理完全避免。李华受伤是由于其自身活动越位,进入了王伟的区域内。事发后,老师进行了及时处理,学校也积极协助李华办理保险理赔。羽毛球运动是具有一定对抗性的运动,李华受伤属于意外事件,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审理中,基于人道主义,王伟表示自愿再给付2万元,学校亦表示自愿给付5000元。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伟是否应当对李华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以及学校是否存在相应过错。

法院认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其他参加者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李华自愿参加羽毛球课并自由组队进行双打比赛,该项运动本身存在风险,李华作为高三学生应具备风险预判能力,且无证据证明王伟存在违规或重大过失。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自甘风险”规则,王伟不承担责任。

至于学校是否存在相应过错,法院认为,李华事发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受伤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需由李华举证证明学校存在过错,而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也应以合理性为限。事发后,学校及时处理并将李华送医,已尽救助义务。此外,李华曾多次参加羽毛球课,应对基本动作规范有所了解,要求老师在双打比赛中实时纠正动作细节过于苛责。据此,学校亦不承担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李华的全部诉请,对王伟和学校基于人道主义自愿给付金钱的行为予以照准。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

(当事人均为化名)

原标题:《上海一高中生打羽毛球时眼睛受伤致残,起诉同学和学校索赔19万被驳回》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通讯员 徐静文

标签: